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的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23-06-06 10:17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巴中市新型工业推进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

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

为切实做好工业经济的跟踪监测和动态分析,推动工业平稳运行,确保全市工业运行在合理区间,特制定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业发展部署,紧密对接省“5+1”现代产业,按照“稳、防、提、创”四字策略,紧盯运行、紧跟项目、紧抓招商、紧扣服务,着力构建全市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工业主导产业和县域“1+1”工业体系,奋力弥补发展“短板”。坚持月分析、季调度,切实加强预警监测,准确分析全市工业运行状况,科学研判工业运行态势,推动工业扩量提质、速效并进,力促全市工业“量的合理增长、质的稳步提升”,努力为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尊重经济规律,依法统计,应统尽统,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各项数据指标真实准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定期研判、集中会商,推动解决事关重点工业项目落地以及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用地、用能、融资、政策兑现、产业配套、用工、管理、办证等方面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帮助企业发展,确保工业平稳运行。

坚持监测预警原则。按照月初预判、月中监测、月末分析、季度调度的思路,建立行业、企业和区域预警机制,实行月度监测预警预报,结合全国、全省工业发展趋势,对照年度工业预期目标,及时预警通报重点县(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工业运行调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工业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根据联席会议研究事项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工业运行监测。坚持“一月一分析”,扎实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常态化监测。除每季度末月外,其余每月25日前,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全市规上工业营收、利润总额、工业用电、工业税收、货物运输、工业投资和项目建设等进行分析,准确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运行状况,研判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风险点、隐患点及存在问题等进行会商研判,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措施办法。

(三)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坚持“一季度一调度”,每季度末月30日前,由召集人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全市10-15家重点工业企业,召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联席会,传达学习各级有关工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通报全市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市指标在全省位次及县(区)在全市排名;总结当季度工作,安排下季度工作;对工业主要指标、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业项目等进行专题督办;对影响企业落地、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需要政府解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目标绩效办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并转有关部门限期办理。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提出会议方案,列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清单,季度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每季度会议参加的单位、时间和地点;月度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相关事项。

(二)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召集人签发,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至相关责任单位落实。

(三)联席会议安排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通报形式进行加扣分,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重大事项提交市目标绩效办进行督办。

五、职责分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议题,做好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经召集人签发后发送到各相关单位; 落实会议决定,督查、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完成情况。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梳理工业招商企业个数、到位资金和重点招商工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并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上季度及当季度(预计)相关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季度末月18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上季度及当季度(预计)全市工业企业用工需求情况,7月18日前和次年1月18日前分别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半年全市工业用工结构分析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每月18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上月全市公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的增长比例。

市统计局:每月18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上月全市及县(区)产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投资增速、规上工业利润,全省工业总量、增速等不涉密统计数据。结合全省工业经济统计数据,提出全市规上工业运行建议。

市金融工作局:每月18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上月工业企业实际融资及增长情况。

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每月25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上月工业贷款、制造业贷款余额及增长情况。

市税务局:每月10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上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纳税情况,7月18日前和次年1月18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半年工业税收结构分析报告。

四川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每月10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上月全省、全市及县(区)工业用电量,7月18日前和次年1月18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半年工业用电结构及工业用电量分析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