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
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运行科阅读:发布时间:2023-05-31 09:56字体【  

各县(区)经信局、经开区科发局: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经信运行〔2021〕274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前结束。

二、年检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批发、仓储企业一并检查。

三、年检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成品油批发和仓储经营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由各县(区)经信部门负责资料收集并初审,于6月10日前将附件1—8统一报市局进行年检(联系人:杜若愚;电话:19130511777;邮箱:363475776@qq.com)。6月中旬,我局将组织专班对县(区)初审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复核。

四、检查内容

(一)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二)成品油经营证书管理情况,相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各证书的法人代表是否一致,有无非法转让等情况;

(三)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情况;

(四)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五)油气回收治理、散装汽油购销、油品质量升级、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

(六)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

(七)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五、年检资料

(一)县(区)经信部门需报送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2022年度巴中市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

2.2022年度巴中市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度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

3.2022年度巴中市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3);

4.2022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

5.2022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5)。

附件1—3包括正常经营、迁建、停业、歇业等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已注销除外)。

(二)成品油经营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6)、《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7);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装订资料时装订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成品油供油协议,以及签订协议的成品油批发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油库或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7.主管部门出具的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批复文件,双层油罐购进发票,如已验收需提供验收文件或意见;

8.2022年度购进、销售情况的凭证、票据或台账(3月、5月、7月、9月、11月购油发票复印件至少每月一张)。除抽检要求外,原则上中石油、中石化自营或控股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可不提供;

9.油库或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及加油站(点)市级成品油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或意见;

10.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2022年度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11.油库或加油站最新正面和侧面彩色全景照片各一张(需要提供电子档);

12.有效期内的油气回收检测报告;

13.成品油经营企业出具对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在2022年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的承诺函(附件8);

14.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停业多年的加油站不报送附件7,无批发仓储企业的不报送附件4—6。

六、工作要求

(一)抓好成品油年度检查工作。各县(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履行年检初审职责,及时将年检的时间及相关事项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规范、不齐全的一律退回,延期不报送年检资料的一律不予年检;存在手续不齐、几证不合一、安全隐患、防渗改造未完成、停业歇业未报告等问题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对未按要求参加年检或年检不通过的企业,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切实做到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扎实有效开展年检工作。要结合年检,进一步清理到期未换证企业,对已不具备成品油经营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坚决把问题加油站点找出来,改规范。

(二)抓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风险辨识和管控以及标准化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办法,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要加强培训宣传和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开展日常管理督查。要及时跟踪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进展动态,建立企业隐患档案,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各县(区)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要求,再次逐一排查辖区内油罐安全运行情况,全面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回头看”,确保应改尽改。特别是因土地、产权等问题还没有完成改造的加油站,要组建专班、落实专人,督促企业加快改造。

(四)抓好成品油市场乱象整治。各县(区)经信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统筹现有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本地存在的劣质油品及黑加车、黑油点。

(五)抓好报送资料规范装订。请各县(区)经信部门按附件1-8顺序装订(附件6、7中1-13依次装订),上报纸质表格的同时发送电子版。所涉及资料须清晰可辨认,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县区经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公章,并手签“复印属实,与原件一致”;每个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所有资料按装订顺序分别提供PDF格式电子文档(即每个成品油经营企业一个PDF文档);凡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县区一律不予接收年检资料;未通过年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不予受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附件汇总.doc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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