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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经信委作者:市经信委阅读:发布时间:2018-03-06 09:27字体【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巴府办发[2012]59号)文件精神,设立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等职责。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巴中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迈进的起步之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五彩巴中”建设为统揽,有效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稳存量、扩总量,大力促转型、求突破,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深化产业培育、推动园区发展、加快智慧巴中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1-11月,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增速高于全省3.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川东北经济区第1位。预计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
  一是紧扣“三个抓手”,工业经济赢得回稳向好难得局面。狠抓稳增长政策见效。出台项目建设、挖潜增效、降低成本、去库存等五个方面12条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机械制造、食品饮料、建材家居等行业实现较快增长,服装纺织、矿产开采产业实现回稳,预计全年产值可突破600亿元,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4.6%;工业利润增长19.5%;增速分别排全省第2位、第1位。企业亏损面2.7%,控制在3%以内,多项效益指标好于同期水平。工业用电量增长18%,高于全省近15个百分点。货运量稳定增长。工业增值税增长20.3%,高于全省近10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保持稳定。狠抓项目建设增后劲。加大投资促进,1-11月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95.4亿元,同比增长16.8%,增速居市州第2位。预计全年可完成工业投资200亿元,工业投资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势头。通过召开项目现场会,建立经信委干部联系项目制度,坚持“一个项目、一个小组、一页台帐、一抓到底”推进,举行5批次项目集中开工带动三强中药颗粒、好彩头等46个工业项目新开工,白酒产业园、乾坤食品等46个在建项目顺利推进,羽玺电子、普瑞制药等30个项目竣工投产。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争取落实中央、省工业发展资金项目61个,到位资金7570万元。狠抓企业培育扩总量。大力抓好企业培育,新培育规模企业41家,全市规模企业达到260户。落实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支持回乡创业,全市新注册工业企业371户,发展小微企业68家。倾力抓好“一企一策”,在持续落实领导挂联机制基础上,逐户对3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制定“一企一策”解决方案,梳理出用地、融资、配套、市场等7个方面共140个问题,实行定点定向定级解决,四次督查督办,累计协调解决问题115个,3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减少到16户,销售收入超亿元新增8户。聚力抓好企业上市,筛选30余家优质企业作为上市培育重点对象,14家企业在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巴中意科碳素、江口醇酒业、巴山牧业等5家企业纳入首批上市企业后备库。
  二是盯住“三大领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确立发展新优势。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出台食品饮料、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石墨四大产业发展规划。倾力推动石墨新材料产业发展,设立了总规模为5亿元的石墨产业发展基金(今年到位1亿元),新开工10万吨/年高碳石墨采选项目,意科碳素高纯石墨二期建成投产,全年石墨新材料全年可实现产值5000万元。生物医药新开工三强药业、固康药业等企业,新普瑞制药建成投产,百顺中药、科伦医贸启动退城入园和新一轮扩张。羽玺电子、施迈电器、龙海威电器等一批企业相继建成投产,罡正电子、汉嘉电器、寰达电缆等企业新开工。传统产业快步提升。出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培育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食品饮料、建材家居、矿产开采等传统行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绿色改造,安排实施食品饮料、家居建材、矿产开采等技术改造项目83个,全年可完成技改投资112亿元,占工业投资比重的50%以上,较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组织实施创新项目21个,完成技术创新投资8000万元,新增1家企业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企业,5家企业获得省级技术创新企业。产业集群效应凸显。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入园项目建设,围绕配套能力、服务能力、保障能力,加快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认真落实省委“1+3”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巴中经开区用人机制体制改革,启动“零费区”试点和创新“公地”建设,支持经开区城市功能配套建设,加快科技孵化园、院士工作站、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优做精专业园区,启动了石墨、白酒、医药、食品、银耳等专业园区建设。出台《推进回乡创业建设飞地园区实施方案》,加快大众创业园、飞地工业园和“互联网+”众创产业园三大平台建设。平昌星光工业园成功申报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巴中经开区置信孵化园成功创建全省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完成投资132.4亿元,增长18.3%;实现产值346.24亿元,增长14.3%。全市工业集中度提高1.8个百分点,达到66%。
  三是创新“三大路径”,着力做优服务企业发展新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一区多园”执行国家标准目录电价方案,将县区工业园纳入国网直供区。取消企业变压器报停、减容次数限制,落实直购电、富余电量两大政策,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达2100万元。努力弥补资金短板,全市已建工业基金规模达到2.9亿元,其中,市应急转贷资金和融资担保基金增资扩大到9000万元,累计为62户企业撬动银行授信3.69亿元。巴中经开区获得省“园保贷”试点,落实500万元资金支持。积极开拓市场去库存,推进产品应用本地化,公布2016年度地方优质产品目录65个,组织90余户企业参加各类商企对接会,累计签订订单达40亿元。着力去产能,确定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共淘汰页岩砖2250万匹,原生药500吨、片剂10000万片、颗粒剂4000万袋,平板玻璃77.2万重量箱,燃煤锅炉0.55吨/小时。实现节能16.83万吨标煤,腾出工业用地206.5亩,我委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节能减排先进单位。扩大开放合作。编制巴中市《工业投资指南》,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坚持“走出去”,组织赴“成渝西”“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17次,参与“中博会”、“全球川商返乡发展大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巴中行”等重要平台活动暨相关行业博览会11场次,对接拜访中国黄金集团、正威集团、重庆墨烯科技有限公司等各类企业近74家,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中国非金属建材工业协会等组织9家,向外推介了巴中产业,宣传了巴中石墨。开展“请进来”,邀请投资意向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知名院士、专家教授来巴考察16批次,在成都举办的“创新升级、香港博览”系列活动和巴中石墨产业投资论坛,成功签约渝三峡、四川路桥等企业8家,引进落地远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型生物能源、伟超王子食品加工建设、成都东埔核桃精深加工等业招商项目3个工,到位资金1.95亿元。深化改革减负工作。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落实《巴中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起草制定《西南货物快运协调制度》,推动五县区供电公司完成“子改分”单位营销系统调整的改革任务。大力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减负宣传周活动,专题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公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推进普遍性降费工作,涉企税收、用能成本、用工成本等企业成本有效下降。建立全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机制,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制定了减负长效机制。
  四是突出“三个取向”,加快构建惠政惠民惠企智慧巴中。基础网络不断完善。通过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百千万新精彩”等工程,新建4G基站1140个,实现了高速、省道及市内重要干道、乡镇、居委会移动网络100%覆盖,城区小区实现光纤宽带千兆覆盖,乡镇驻地实现光纤宽带百兆覆盖,城镇宽带覆盖率达到100%。巴中入选全国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成功申请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试点资金1.26亿元。督促各营运商落实提速降费优惠政策让利于民,通信费率进一步降低。扎实开展无线电监管工作,加大无线电干扰查处力度,配合完成各类国家考试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开展了打击“伪基站”和非法广播电台专项行动。智慧政务加快建设。围绕打造智慧政府布局实施一批重点信息化平台项目,智慧政务平台6月1日上线运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大数据政务中心前期工作有序开展,精准扶贫数字管理系统4月上线,残疾人量服系统初步建成,全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年底前可建成试运行。12345市民热线将于2017年初正式运行,不动产登记、居民健康卡等一批惠民、便民信息化项目正加紧推进。两化融合加速推进。培育龙头食品、罡正电子等20户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启动巴中经开区、平昌星光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普遍建立乡(镇)新农通信息服务中心,恩阳区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数字乡村信息网络平台。光雾山智慧旅游APP等应用平台建成投运。11家金融机构开通网络平台和移动APP,城市公交实现“闪付乘车”。电商新经济蓬勃发展,累计实现电商交易额170亿元,网络零售额29.1亿元。百度、华为、中兴、赛伯乐、九次方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和信息软件服务企业来巴考察投资,新注册互联网企业30余家。
  五是围绕“三个大局”,统筹兼顾落实各项中心工作部署。大力开展脱贫攻坚。协调推动产业扶贫,支持乡镇企业和村级集体企业发展,鼓励农产品资源就地初加工,新发展工业企业近400家,转移剩余劳动力5000余人。牵头推进通信扶贫,建成4G基站1000座,新建1190个行政村通宽带,其中280个贫困村实现通有线宽带。完成电力扶贫投资7.97亿元,改造70个未改造行政村电网,改造户表14714户。完成新建/改造10KV线路736.782公里,新增配变1343台,改造低压线路3739.35公里。深入做好帮扶扶贫,千方百计推动育林村“摘帽”。帮助制定三年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发展集体经济1个,规划实施聚居点3个,实施农网改造2个社,硬化村道公路2公里,新建人畜饮水池5口实现1120人吃上安全自来水,争取土地整理项目300亩,发放慰问金和物资折合约10余万元。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认真贯彻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对120家重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为68户受检企业“量身定做”56份“法律风险提示函”或“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咨询119条。积极探索法治副厂长制度,推动达芙妮、宇光玻璃、盟鑫钢构等50余户工业企业配备专兼职法治副厂长,受聘律师12名。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确定12家企业开展试点示范,通过法律援助和配备法治副厂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机关法律顾问责任,开展会前学法9次,积极开展行权工作,实现9类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上网办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工作,高标准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学习,扎实开展三个阶段专题学习讨论,分别到重庆渣滓洞、化成廉政教育基地、南龛坡等地举行5次党日主题活动。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到对口帮扶村、企业一线、机关直属单位、支部讲党课,评选3个共产党员示范岗和1个共产党员示范团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完善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四个亲自”、“一岗双责”,建立个性化责任清单,层层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肃换届纪律,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和“九个严禁”。刚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完成公车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文件会议等管理制度。年内委机关干部职工没有受到市纪委监察局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查处问责的行为发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行每名党员挂联帮扶2家重点企业和2个重点项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巴中市经信委系统人才“十三五”发展规划》,新发展党员1名,引进优秀人才5名,开展机关、企业等各类人才培训1200人次。
  六是安全稳定、综治维稳、五创联动、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成品油、电力、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经信系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明确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办理滕久平知青、富丽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群访等重大信访案件,全年未出现进京到省上访。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阶段性解决大佛寺加油站搬迁、城区蜘蛛网等老大难工作,小区、机关、对口社区形象不断提升。办理议提案9件,实现办案率、见面率、办结率等四个100%。
  二、部门概况
  市经信委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经信委本年收入合计1385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58.85万元,占100%。
  2016年市经信委本年支出合计138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47万元,占48.81%;项目支出708.41万元,占51.1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经信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149.3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01.40万元、264365.83万元,分别增长758.6%、1.9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经信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8.98万元,增长12.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经信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5万元,占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5万元,占4.89%;医疗卫生支出23.87万元,占1.7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3.86万元,占89.88%。住房保障支出33.5万元,占2.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5.5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55.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1.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16年决算数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23.87万元,完成预算9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医疗保险在2017年缴纳。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支出60.5万元,完成预算1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行政运行550.45万元,完成预算9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产生的经费结余;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7.13万元,完成预算1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无线电监管2.6万元,完成预算3.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2月拨付,用于2017年无线电工作经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03.77万元,完成预算7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2底拨付,于2017年支付;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9.41万元,完成预算6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待项目完工后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5万元,完成预算88.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在2017年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经信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75万元,完成预算8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78万元,完成预算9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4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57万元,下降1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减少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1万元,下降1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4.9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78万元,占8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7万元,占16.1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特种设备用车3辆,其中:小汽车5辆(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以上交公务用车5辆,上交的5辆公务用车待市机关事业管理局和市财政局下达批复文件后,予以调账),越野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78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和机关建设管理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513人,共计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客、市内县区来客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经信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经信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4万元,比2015年减少31.4万元,下降31.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经信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经信委共有公务用车9辆(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以上交公务用车5辆,上交的5辆公务用车待市机关事业管理局和市财政局下达批复文件后,予以调账)。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公务用车6辆,特种设备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301.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2017年,市财政局对我委信息化推广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我委抽调人员对该项目开展里自评,自评得分95.5分,主要问题是我市目前还未建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或基金,信息化建设工作相对滞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开展培训工作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的遗属补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无线电监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指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向国家和省争取技术改造、产业园区发展等项目;推进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抓好企业及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建设上线运行,推动兴文新区建设现代综合信息服务基地;对外合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工业企业管理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推进企业节能降耗,协调治乱减负,确保成品油正常供应,做好电力执法,搞好企业统计和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无线电运行管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加大对违规使用无线电的安监查处力度,保障国防、通信安全。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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