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烧结砖瓦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222号)有关要求,我局对各县(区)2023年度烧结砖瓦产能上报情况进行了审核汇总,并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以正式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巴中市2023年度烧结砖瓦产能清单.pdf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