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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教育科阅读:发布时间:2024-09-24 19:31字体【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科发局、党建工作部,文旅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巴中经开区及市级各部门(含在我市本级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有关规定执行。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若各县(区)因特殊情况需委托评审的,按《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巴人社发〔2023〕9号)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二、评审专业

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工艺美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煤矿工程(矿山工程)、材料工程、白酒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地震工程、石油工程、气象工程、工业设计、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制药工程、医药工程等,具体专业见附件8。

三、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

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第二章六至十四条规定执行,任职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若因工作需要对原取得中、初级职称进行确认的,可申请职称确认,确认工作按照《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级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2〕119号)执行(附件7)。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的个人端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审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各用人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确保申报质量,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盖单位印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注明有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以及有无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且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形,是否在影响(处罚)期内,或有无正在接受组织函询、监察调查等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

(三)初、复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巴中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专家评审

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抽取数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组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答辩。

(五)答辩

1.中级、初级职称均须进行答辩。

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审批

专家评审通过的初、中级职称人员,由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将公示期满后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印发批准文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所有材料均需彩色扫描件,黑白扫描件需单位盖鲜章后上传。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内容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中级

(1)巴中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经开区科发局)或市本级主管部门《关于××同志评审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要明确审核情况及申报意见。

(2)经开区科发局或市本级主管部门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式样见附件2)及电子文档各1份,由送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线上审核通过后,由本人从系统导出)一式两份;

(4)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情况以及业务工作业绩。3000字左右。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签字均由本人手写(打印姓名无效)。

(5)任现职以来,能真实体现其对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或代表作佐证资料1份。

(6)单位《关于××同志中级职称的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公章。

(7)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式样见附件3)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各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助理级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文件,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以及业务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9)《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式样见附件5),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代签。

(10)继续教育证明材料1份,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应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提供近4年或任职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2.初级

(1)经开区科发局或市本级主管部门《关于××同志评审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包括申报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在单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及主管部门的申报意见。

(2)经开区科发局或市本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式样见附件6)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由送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盖章。

(3)单位《关于××同志初级职称的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材料1份,填写要求同中级。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线上审核通过后,由本人从系统导出)一式两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或“学位网” 进行查验,并提供查验报告)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时证明材料,审查人须签复印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申报技术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材料请按上述条款罗列的顺序进行装袋。申报员级参照初级申报材料,由技术员晋升助理级其申报材料请参照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材料要求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推荐单位在报送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时,应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所有签字均由本人用手写,机打无效(凡属复印件,须经原件审核人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放于处”,经办人×××,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2.经开区科发局、市本级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区县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签署意见。

3.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2份,A3小册子对折打印装订,便于存档。其中一份需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装订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最后。所有材料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式样见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档案袋上贴材料目录表。

6.巴中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经开区科发局、市本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7.评审通过人员,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备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批准文件、电子职称证书。委托评审的按委托评审相关程序备案。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系统申报流程

1.市本级:个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2.巴中经开区:个人—申报单位—科发局—党建工作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3.县(区)(委托):个人—所在单位—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文旅新区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在南江县、通江县申报。

(二)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月22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24:00。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24:00。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24:00。

5.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8:00。

6.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00。

7.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8:00。

(三)材料报送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云台街33号405室(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办公室)。联系人:徐顺勇,联系电话:0827-5262709,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985638167@qq.com。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由经济和信息化局、巴中经开区由科发局统一审核报送。市级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2.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3.评审通过者,评审工作结束后返还《专业技术评审评审表》,其余评审材料除人社部门复核需要返还的外,一律销毁;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不再退回,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七、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它事项

(一)工程技术专业类别(见附件8),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专业工作选择申报。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材料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25日。

(三)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提供确认审批资料。

(四)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附件: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

2.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7.巴中市初、中级职称确认审批表

8.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专业目录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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