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07-06 16:37 来源: 环资科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未按要求将建材、制药、工业锅炉等企业纳入错峰生产名单。 |
责任单位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 |
责任人 |
市经信局局长;各区县区县长 |
联系电话 |
0827-5261212 |
整改目标 |
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水泥、建材、制药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 |
整改措施 |
1.将水泥行业纳入错峰生产管理。 2.将烧结砖瓦行业纳入错峰生产管理。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已将水泥行业纳入错峰生产管理。 2.已将烧结砖瓦行业纳入错峰生产管理。 3.我市制药行业企业较少,污染物排放量在全市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中的占比极低,实施错峰生产的条件尚不成熟,暂不将制药行业纳入错峰生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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