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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作者:市经信委阅读:发布时间:2018-05-08 16:51字体【  

巴市经信发〔2018〕23号

各县(区)经信局、巴中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委机关各科室(办):

现将《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为加强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人以群分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川委办〔2014〕20号)、《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17〕18号),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总称)。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为工业弱市向工业强市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治理,抓早抓小,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确保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三、总体要求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

3.把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工作列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分析、部署、落实本部门防范安全事故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

5.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根据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企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责成隐患企业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确保安全;

6.重视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管辖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救援,并按规定迅速向县人民范围内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8.支持、督促各科室、各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工作职责

(一)委党组工作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落实“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管责任,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2.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加强领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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