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金融支持工业力度。制定重点信贷支持企业“红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名单内企业的支持,不抽贷、压贷,执行优惠利率;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续贷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推广免还款续贷;严格查处银行机构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
降低工业用电成本。严格落实工业园区参照巴中经济开发区执行国网目录电价政策,对未享受直购电和消纳富余电量政策、且当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用电量同比增长部分按4分/千瓦时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验收的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对经营困难的企业,按程序报批后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期间不收滞纳金;落实40%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