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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的通告

来源:环资科作者:刘燎林阅读:发布时间:2024-09-14 20:17字体【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环委〔2023〕1号)要求,结合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规定和《巴中市重点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形成了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开。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控制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

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实施产业专项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

3.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

4.组织申报中央、省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并监督实施;组织申报中央、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实施。

5.负责汽车、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6.负责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7.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园区污水处理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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