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巴中经开区科发局: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465号)转发你们,请积极开展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申报工作,并按程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1月4日前将县(区)经信局、巴中经开区科发局的正式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七份)及电子档报送市经信局企业科。
联 系 人:郭娅
联系电话:52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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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开展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