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巴中市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方面责任未压实,排查不到位,方式简单。大量“散乱污”企业未上报、未认定、未纳入、未整治。 |
责任单位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 |
责任人 |
余斌;各区县区县长 |
联系电话 |
0827-5261212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摸清全市“散乱污”企业底数,完善“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逐个销号。 |
整改措施 |
1.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各区县具体负责,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2020年4月底前对全市“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认定,2020年5月底前进一步优化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2.各区县结合辖区实际,按照“三个一批”原则,进一步完善本辖区“散乱污”企业具体整治措施,建立整治台账,分步推进整治工作,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通过全覆盖拉网排查,2020年全市共新认定“散乱污”企业66家,各区县严格按照“三个一批”原则推进整治,已整治完成66家,完成率100%。 2.全市历年累计认定“散乱污”企业314家,已整治完成314家,完成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