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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地即可开工 省钱又省时间

来源:四川日报阅读:发布时间:2021-04-06 17:13字体【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所谓工业用地“标准地”,就是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投资、建设、产出等标准给予明确。企业拿地前,就已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四川版“标准地”有哪些标准?改革如何推?怎样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采访了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
    增加“亩均税收”作为主干指标
  “标准地”改革的前提是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容积率等)3项指标为主干指标,并可结合本地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要求,选择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产出强度、科技创新、就业要求等地方性特色指标。
  我省的指标体系设计中,在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亩均税收”作为主干指标,着力解决工业项目评价体系中有“体量”没“质量”的问题,提升土地产出效益。
    一些地方已开展先期探索
  根据《通知》,2021年6月底前,有条件的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及省级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统一简称园区)先行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通知》自2021年4月5日起施行,目前距离时间节点仅有3个多月,各地能完成任务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通知》下发之前,我省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先期探索。遂宁已经按照“标准地”的要求进行了供地。成都、巴中、泸州等地也已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园区新增工业用地30%以上采取“标准地”供应。2023年,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推行“标准地+承诺制”
  现阶段,企业竞得土地之后,还有一系列审批的前置工作需要完成。举例来说,企业拍下一块地后,要办十几种证照,如规划建设、能耗、污染排放等标准证照,周期太长致使项目落地迟见效慢。
  而采用“标准地”供应之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将统一组织,根据各地实际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以及制定产业准入要求的重要依据。
  “由企业自行评价变为政府或园区统一评价,节约了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地”改革就是要让工业企业不再忙于跑证,拿了土地就能开干,提高项目建设的速度。我省在“标准地”改革中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将适用承诺制的事项提前纳入土地供应公告,企业取得土地后,审批部门根据公示后的企业书面承诺即可作出审批决定,可大大压缩审批周期,是“放管服”的一大进步。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过去,一些企业拍得土地后,由于缺乏刚性约束,有的将土地闲置不用,有的“挂羊头卖狗肉”,对土地形成一种极大的浪费。“标准地”改革规定,项目建成投产后必须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保证了土地既不得被乱用,也不得被贱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强化事后监管,实现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工业项目长期以来“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监管”的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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